拼音zì rèn bù huì
注音ㄗˋ ㄖㄣˋ ㄅㄨˋ ㄏㄨㄟˋ
解释讳:隐讳。直截了当地承认,一点也不回避隐瞒。
出处清·无名氏《六部成语·刑部》:“自认不讳。”
例子清·钱彩《说岳全传》第65回:“既是岳雷,自认不讳,不必审问。”
用法作谓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感情自认不讳是中性词。
近义直认不讳
1、丈夫对于妻子的谴责与陈述,自认不讳,而“第三者”也始终保持沉默,庭审中拂袖而去。
2、王梦奎似乎对“杂家”有浓厚兴趣,曾自认不讳:“我是一个以经济学为主的杂家,所做文章种类比较杂”。
3、庭审中,于对起诉事实可谓“自认不讳”,承认自己出于崇拜心理,偷偷将药粉放进孙的饮料中。
4、而王贵之被掳,不但出自众解差口中,即盗匪亦已自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