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代五刑之一,死刑。
例惟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清·方苞《狱中杂记》
英capital punishment; sentence of death; crime punishable by death;
⒈ 古五刑之一,谓死刑。
引《书·吕刑》:“大辟疑赦,其罚千鍰。”
孔 传:“死刑也。”
孔颖达 疏:“《释詁》云:辟,罪也。死是罪之大者,故谓死刑为大辟。”
《汉书·礼乐志》:“自京师有誖逆不顺之子孙,至於陷大辟受刑戮者不絶,繇不习五常之道也。”
宋 苏轼 《拟进士对御试策》:“夏 禹 之时,大辟二百, 周公 之时,大辟五百,岂可谓 周 治而 禹 乱耶?”
郭沫若 《海涛集·跨着东海(三)》:“就在那‘三·五’事件之后,国内又流布过这样的谣传,以为我被 日本 政府递解回国,已经遭了大辟。”
⒈ 死刑。古代五刑的一种。
引《礼记·文王世子》:「刑狱成,有司谳于公,其死罪则曰某之罪在大辟。」
《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四》:「一上刑罚,僧徒熬苦不过,只得从实供招,就押到寺中起赃来为证,问成大辟,立时处决。」
英语death sentence, crime punishable by death
1、 时明帝喜发举,数有以轻微而致大辟者,朗终不能有所谏止,又未尝进一善人,帝亦以是亲爱;每顾问之,多呼其小字阿稣,数加赏赐,为起大第於京城中。
2、 尽削圣武所用酷峻之法,废酷刑十三种,减大辟九十六条,减流入徙者七十条,削繁去蠢,宽仁慎刑。
3、 十月十二日昧爽以前,大辟罪以下,罪无轻重,已发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系囚见徒,常赦所不愿者,咸赦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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