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官拼音 :jīng guān
经官注音 :ㄐ一ㄥ ㄍㄨㄢ
繁体 :經官
⒈ 经过官方。谓涉讼。
引元 王实甫 《西厢记》第四本第二折:“待经官呵,玷辱家门。”《初刻拍案惊奇》卷二九:“而今却有 辛家 在那里,其事难处,不得不经官了。”鲁迅 《且介亭杂文二集·论“人言可畏”》:“况且那些记载,大抵采自经官的事实,绝非捏造的谣言。”
⒈ 经过官府。指诉讼、打官司。
引元·王实甫《西厢记·第四本·第二折》:「待经官呵,玷辱家门,罢罢。」
1、免得经官动府上法庭;最终问题既未解决,还得丢人打家伙。
2、常二奎明白了,这是赵庄的人不想让这件事情经官动府,想私了这件事情,并且从场面看,他们好像已经私了的差不多了。
3、这样吧,吃完饭我就去乡派出所看看,要个说法回来,经官动府咱不怕,哪怕官司打到县里,市里都没事。
4、恁般娶子妹,经官动府,怎么瞒得许多?早有人将这些行经传在宦小姐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