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被遗弃。
⒉ 嫌弃我。
⒈ 被遗弃。
引《管子·中匡》:“计得地与宝而不计失诸侯,计得财委而不计失百姓,计见亲而不计见弃。三者之属,一足以削,遍而有者,亡矣。”
宋 曾巩 《上欧阳学士第二书》:“重念 巩 无似,见弃於有司。”
清 俞樾 《古书疑义举例·文具于前而略于后例》:“后稷 所以见弃之故,千古一大疑。”
⒉ 嫌弃我。
引唐 薛调 《无双传》:“仙客 闻之,心气俱丧,达旦不寐,恐舅氏之见弃也。”
宋 苏轼 《与章子厚参政书》之二:“軾 蒙恩如昨,顾以罪废之餘,人所鄙恶,虽公不见弃,亦不欲频通姓名。”
清 李渔 《怜香伴·女较》:“小娘子若不见弃,就留在敝衙,与小女结为姊妹何如?”
⒈ 被抛弃。
引《楚辞·东方朔·七谏·初放》:「王不察其长利兮,卒见弃乎原野。」
《红楼梦·第九回》:「近日连香玉亦已见弃,故贾瑞便无了提携帮衬之人。」
1、她回忆说:“为了平伏孤寂难耐的情绪;为了平息见弃于人的恐惧,我那时在寻求爱,但是都找错了地方。”。
2、自从我丈夫坐冤狱以来,他算得上是一位处患难而不见弃的人。
3、对人不侵犯,侵犯别人,必将见弃于人。
4、见弃于人,被继母嫁去大杨村做了刘家老大的续弦。
5、吴主于是罢宴,夫人果见弃逐。
6、此身皆托于足下,勿以他日见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