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任拼音 :jiàn rèn
荐任注音 :ㄐ一ㄢˋ ㄖㄣˋ
繁体 :薦任
⒈ 民国时期文官的第三等,在简任以下,委任以上。
⒈ 一种文职官员官等,在简任之下,委任之上,第六职等至第九职等皆属之。由各机关首长荐举,呈请中央政府任命。也作「荐任」。
1、 他荐任岳飞、韩世忠等爱国将领,有效地组织了军事力量以抵御金兵。
2、 林荐任韶州刺史,从莆田迁居广东韶关,生二子:林凭、林总。
3、 弘光朝立,得史可法力荐任湖广巡抚。
4、 惟诸州及会稽,职惟岳牧,许荐任土,若非地产,亦不得贡。
5、 元超既擅文辞,兼好引寒俊,尝表荐任希古、高智周、郭正一、王义方、孟利贞等十余人,由是时论称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