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议拼音 :kāi yì
开议注音 :ㄎㄞ 一ˋ
繁体 :開議
⒈ 举行会议或谈判。
引康有为 《大同书》辛部第八章:“其有事则开议,人人皆有发言之权,从其多数而行之。”钱基博 《辛亥南北议和别纪》:“自十月二十八日,开议於 上海 英 租界之市政厅, 廷芳 即声言曰:‘非 清 廷承认共和,不能开议。’”鲁迅 《书信集·致章廷谦》:“我已答应了,由律师指定日期开议。”
⒈ 开始讨论议事。
例如:「立法院第一次院会,定于本月十五日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