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判拼音 :lián pàn
连判注音 :ㄌ一ㄢˊ ㄆㄢˋ
繁体 :連判
⒈ 谓同职官员连名裁决。
引《唐律·名例五·同职犯公坐》“若同职有私,连坐之官不知情者,以失论” 唐 长孙无忌 疏议:“同职,谓连判之官及典有私,故违正理,餘官连判,不知挟私情者,以失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