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任用或免去职务。
例人事任免。
英appoint and remove (or dismiss);
⒈ 任命和免职。
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8年3月5日全国人大):“第二十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七)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⒈ 任用与罢免。
例如:「任免官吏」。
英语to appoint and dismiss
德语einstellen und entlassen, ernennen und abberufen (V)
法语nommer ou destituer
1、人民代表大会对人事任免可以行使否决权。
2、审计机关负责人依照法定程序任免。
3、晚清政府通过对企业经营项目审批权、人事任免权和账目稽查权的控制,对近代企业治理施加了正反两方面的影响。
4、任免高级职员是董事会的一项重要的管理职能.
5、山东省委组织部近期宣布了人士任免决定.
6、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重大事项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