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公安或司法机关通令在一定范围内抓捕在逃犯。
例对二犯发出通缉令。
英order the arrest of a criminal at large; list as wanted;
⒈ 执法机关通令各地搜捕在逃犯人。
引清 林则徐 《驻防妇女傅察氏逃走案审明定拟折》:“全顺 辗转传闻,误以通缉为通融,写入禀内。”
曹禺 《北京人》第二幕:“人家现在通缉我。我背了坏名声,我一辈子出不了头。”
⒈ 法院通令各地方捉拿在逃的人犯。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或受刑人逃亡或藏匿而不知其所在时,得通缉之。但如知悉逃亡或藏匿的处所,则应拘提,不得通缉。通缉,应以通缉书通知附近或各处检察官、司法警察机关;必要时得登载报纸或以其他方法公告。被通缉的人,称为「通缉犯」。
1、通缉令:一老者白须红袍,常趁夜潜入居民家中放置让人快乐得要命的物品,发现者请速报警,报警暗号:圣诞快乐!
2、平安夜通缉令:一老者白须红袍,常深夜潜入居民家中,放置让人快乐的要命物品,发现者请速通报,暗号:圣诞快乐!您将获得终身幸福为奖励哦!
3、情人节通缉令:1博爱的多情人;2痴迷的痴情人;3热心的热情人;4深沉的深情人;5耿直的性情人;6煽情的大情人。有情人,快去自守吧。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