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私人创办的学校。特指战国时期法家以外的各种学说及其流派。
⒈ 私人创办的学校。
引《后汉书·舆服志下》:“中二千石以下至博士两梁,自博士以下至小史私学弟子,皆一梁。”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三编第一章第三节:“奴隶制时代那种‘学在官府’的垄断局面一去不复返了,‘私学’在社会上发展起来。”
⒉ 特指 战国 时期法家以外的各种学说及其流派。
引《韩非子·心度》:“国不事力而恃私学者,其爵贱,爵贱则上卑,上卑者必削。”
《史记·李斯列传》:“今陛下并有天下,别白黑而定一尊;而私学乃相与非法教之制,闻令下,即各以其私学议之。”
1、最后,文章还对澳大利亚州级政府在私学公助中所扮演的角色作了分析。
2、私学与官学相对而言,按办学方式可分为私塾、义学和专馆,按授课内容又可分为蒙馆、经馆和书院。
3、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
4、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儒生”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
5、与孔子同时创办私学的还有鲁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