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以钱物换回人身自由,特指奴婢妓女等用财物换得人身自由。
英redeem;
⒈ 用钱物或其他代价换得人身自由。
引明 徐霖 《绣襦记·襦护郎寒》:“愿计二十年衣食之用以赎身。”
《红楼梦》第十九回:“今日可巧有赎身之论。”
高云览 《小城春秋》第十章:“据说 金花 是 大雷 刚替他赎身的一个歌女。”
⒈ 用金钱来换回身体的自由。
引《儒林外史·第四三回》:「生员冯君瑞被金狗洞苗子别庄燕捉去,不肯放还。若是要他放还,须送他五百两银子做赎身的身价。」
《老残游记·第一四回》:「我们办这件事当分个前后次第,以替他赎身为第一步,以替他择配为第二步。」
反卖身
1、他交了5000块钱为女儿赎身。
2、他花钱为一个名妓赎身,在前门外西河沿买了套宅院作外宅,像是金屋藏娇,不务正业。
3、如果主人选定她归自己,以后又不喜欢她,就要准她赎身;主人没有权力可以把她卖给外族人,因为主人曾经欺骗了她。
4、即使是一个国王的赎身钱,也买不起我的女儿们所要的东西.
5、塞义夫并没有掩饰这笔赎身交易,他说道,释放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