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享受俸禄。迷信者称人一生中注定应享之食。
⒈ 享受俸禄。
引《史记·循吏列传》:“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
宋 司马光 《范景仁传》:“景仁 时年六十三,因上言:‘即不用臣言,臣无颜復居位食禄。’”
郭沫若 《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第四篇三:“奴隶可以赏赐,其意如后人之食禄。”
⒉ 迷信者称人一生中注定应享之食。
引宋 周密 《齐东野语·洪端明入冥》:“復扣平生食禄,遂於袖中出大帙示之。”
清 梁章鉅 《退庵随笔·躬行》:“有官禄者减官禄,无官禄者减食禄。”
《红楼梦》第一〇一回:“我也不久了!虽然活了二十五岁,人家没见的也见了,没吃的也吃了,衣禄食禄也算全了。”
1、 庙堂之上,朽木为官;殿陛之间,禽兽食禄。以至狼,心狗肺之辈汹汹当朝,奴颜婢膝之徒纷纷秉政,以致社稷变为丘墟,苍生饱受涂炭之苦!诸葛亮
2、 士大夫既经食禄,不得与民争利,征取有制,海内称便。
3、 庙堂之上,朽木为官,殿陛之间,禽兽食禄;狼心狗行之辈,滚滚当朝,奴颜婢膝之徒,纷纷秉政。
4、 庙堂之上,朽木为官,殿陛之间,禽兽食禄;狼心狗行之辈,滚滚当道,奴颜婢膝之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