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三司(sān sī)的意思

三司

三司拼音 :sān sī

三司注音 :ㄙㄢ ㄙ


词语解释

三司[ sān sī ]

⒈  指三公。唐以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为三司,主理刑狱。明代各省设都指挥司、布政司、按察司,分主军事、民政、司法,合称三司。宋代于广州、明州、杭州置市舶司,主对外贸易,合称三司。唐·宋以盐铁、度支、户部为三司,主理财赋。

引证解释

⒈  指三公。参见“三公”。

《后汉书·顺帝纪》:“今刺史、二千石之选,归任三司。”
李贤 注:“三司,三公也,即太尉、司空、司徒也。”
晋 陶潜 《晋故征西大将军长史孟府君传》:“渊明 从父太常 夔 尝问 耽 :‘君若在,当已作公不?’答云:‘此本三司人。’”
唐 张说 《和丽妃神道碑铭》:“故坐而论教,则位比三司;动而具赡,则仪型六列者矣。”

⒉  唐 以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为三司,主理刑狱。

《新唐书·百官志三》:“凡冤而无告者,三司詰之。三司,谓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也。”

⒊  唐 宋 以盐铁、度支、户部为三司,主理财赋。

《资治通鉴·唐昭宣帝天祐三年》:“﹝三月﹞戊寅,以 朱全忠 为盐铁、度支、户部三司都制置使。三司之名始于此。”
《续通志·职官四》:“三司起於 唐 末, 五代 特重其职,至 宋 而专掌财赋,皆以重臣领之。”

⒋  宋 代于 广州、明州、杭州 置市舶司,主对外贸易,合称三司。

《宋史·食货志下八》:“﹝ 熙寧 ﹞九年, 集贤殿 修撰 程师孟 请罢 杭、明 州市舶,诸舶皆隶 广州 一司。令 师孟 与三司详议之。”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二章第二节:“九七一年, 太宗 灭 南汉,即在 广州 设置市舶司。以后又在 杭州、明州 置市舶司,与 广州 合称‘三司’,是 北宋 主要的对外贸易港。”

⒌  明 代各省设都指挥司、布政司、按察司,分主军事、民政、司法,合称三司。

《明史·职官志一》:“外设都、布、按三司,分隶兵刑钱穀,其考核则听於府部。”

国语辞典

三司[ sān sī ]

⒈  三种官职的合称:(1)​ 东汉以太尉、司空、司徒为三司。唐·章怀太子·注:「三司,三公也,即太尉、司空、司徒也。」也称为「三公」。(2)​ 唐代以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为三司。(3)​ 后唐迄宋以盐铁、度支、户部为三司,皆理财之官。(4)​明时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为三司。皆为各行省的文武长官。

《后汉书·卷六·孝顺帝纪》:「今刺史、二千石之选,归任三司。」
《新唐书·卷四八·百官志三》:「凡冤而无告者,三司诘之。三司,谓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也。」
《资治通鉴·卷二六五·唐纪八十一·昭宣帝天祐三年》:「戊寅,以朱全忠为盐铁、度支、户部三司都制置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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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官至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2、 宋代二府三司制的中枢机构体制取代了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分散和转移了宰相的权力。

3、 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互不统辖,由中央下派的督抚代表皇帝总领一方。

4、 1905年1月5日,侵华日军第三司令官乃木希典和旅顺俄军司令官斯特塞尔在水师营一刘姓人家商谈投降事宜。

5、 在尔朱荣入洛前,元颢已经担任骠骑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