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从前提必然地得出结论的推理;从一些假设的命题出发,运用逻辑的规则,导出另一命题的过程。
英deduction;
⒈ 推演铺陈。
引《朱子语类》卷六七:“汉 儒解经,依经演绎; 晋 人则不然,捨经而自作文。”
明 胡应麟 《诗薮·闰馀上》:“盖后人因此演绎为传奇,而以状元附会。 用修 据为事实,恐未然。”
郭沫若 《文艺论集续集·关于文艺的不朽性》:“所谓民族性的优越,所谓人性的甚么,都是由先有艺术有不朽性的这个观念演绎出的。”
⒉ 由一般原理推演出特殊情况下的结论。
引章炳麟 《论承用“维新”二字之荒谬》:“凡夫名词字义,远因于古训,近创于己见者,此必使名实相符,而后立言可免于紕繆。不然,观其概义则通,而加以演绎,则必不可通。”
⒈ 一种纯粹形式的推理方法。要求前提与结论间具有必然性之可推关系。一般演绎法多为由普遍原理以推定特殊事象。
1、如果对于演绎法这种向后追究,最后追究到行为元范而尚未在这个推理连锁中发现一个错误的环节,那麽,这个定理就已充分确定了。
2、哲学史上,在探索归纳法与演绎法二者的关系上,呈现出更多的是归纳与演绎的对立。
3、用演绎法建立了潜油电泵系统的故障树。
4、因此,同其它学科一样,演绎法在国际政治研究中也得以广泛应用。
5、这样,首先注意到自明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