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守法循理的官吏。
⒈ 守法循理的官吏。
引《史记·太史公自序》:“奉法循理之吏,不伐功矜能,百姓无称,亦无过行。作《循吏列传》第五十九。”
唐 张说 《奉和赐崔日知》诗:“明主徵循吏,何年下凤凰?”
宋 孙奕 《履斋示儿编·文说·史体因革》:“传之为体,大抵记公卿之行事, 迁 始传《循吏》, 晋 曰《良吏》。”
清 陆以湉 《冷庐杂识·袁随园》:“平心而论,其为宰时,清勤明快,无愧循吏。”
章炳麟 《訄书·通法》:“一郡之吏,无虑千人,皆承流修职,故举事易而循吏多。”
⒈ 善良守法的官吏。唐·张说〈奉和圣制赐崔日知往潞州应制〉诗:「明主征循吏,何年下凤皇。」
引《史记·卷一三〇·太吏公自序》:「奉法循理之吏,不伐功矜能,百姓无称,亦无过行。作循吏列传第五十九。」
1、“江南”循吏的政治文化表现,更是东汉史的亮点。
2、循吏和酷吏在我国历史上分别代表两种不同的官吏类型。
3、同时这一部分还介绍了循吏传播儒家文化的社会背景和时代条件.
4、维系中国社会和文化的传播与发展,循吏承担着特殊的使命和责任.
5、明前期的清官循吏数量较多,形成一个群体,明中后期的清官循吏数量锐减,成为偶发的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