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代战争时,杀人或杀牲以血涂鼓行祭。
⒈ 古代战争时,杀人或杀牲以血涂鼓行祭。
引《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孟明 稽首曰:‘君之惠,不以纍臣衅鼓,使归就戮於 秦。’”
杜预 注:“杀人以血涂鼓,谓之衅鼓。”
《左传·定公四年》:“君以军行,祓社衅鼓,祝奉以从。”
杜预 注:“师出,先事祓祷於社,谓之宜社;於是杀牲以血涂鼓鼙为衅鼓。”
唐 独孤及 《为张濠州谢上表》:“顷身陷凶族,待罪黄沙,几社衅鼓,职臣之分。”
明 张煌言 《祭延平王文》:“温禺 衅鼓, 屠耆 染戕。”
⒈ 古代战争时用牲血涂鼓,以祭祀神灵。
引《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君之惠,不以累臣衅鼓。」
《史记·卷八·高祖本纪》:「祠黄帝,祭蚩尤于沛庭,而衅鼓旗,帜皆赤。」
1、须信缧臣堪衅鼓,未闻烈士树降旗。
2、君之惠,不以累臣衅鼓,使归就戮于秦,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
3、癸亥,次临渝宫,亲御戎服,祃祭黄帝,斩叛军者以衅鼓。
4、祠黄帝,祭蚩尤於沛庭,而衅鼓旗,帜皆赤。
5、傅悦、甘盘、祖已、未央,四大公爵,簇拥着天朝祭祀师,依次将白马之血,涂抹到鼓上——衅鼓仪式结束。
6、奚王阿笃孤初以众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