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北宋拣汰禁兵,其不任征战者,减充小分。小分只领半份军俸,任军中杂役;其不能胜任者,则放充百姓。少量。
⒈ 北宋 拣汰禁兵,其不任征战者,减充小分。小分只领半份军俸,任军中杂役;其不能胜任者,则放充百姓。
引宋 司马光 《乞不拣退军置淮南札子》:“臣愚伏愿朝廷且依旧法,每岁减禁军,有不任征战者,减充小分;小分復不任执役者,放充百姓。”
《宋史·兵志八》:“﹝ 熙寧 四年﹞七月,手詔:‘拣诸路小分年四十五以下胜甲者,升以为大分,五十已上愿为民者听。’”
⒉ 少量。
引宋 灌圃耐得翁 《都城纪胜·酒肆》:“大抵店肆饮酒,在人出著如何。只如食次,谓之下汤水。其钱少,止百钱五千者,谓之小分下酒。”
1、小分队在冰天雪地里追击敌人。
2、小分队袭击敌军指挥部。
3、他率领小分队和民兵,紧密配合,群威群胆,迅速扫平了威虎山。
4、深入敌后的一支小分队,弹尽粮绝,陷入了困境。
5、杨子荣打入匪巢,与小分队里应外合,智取威虎山,消灭了座山雕这股土匪。
6、小分队直插敌后,采取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战术,炸毁了敌人的军火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