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革除。
例斥革职衔。
英dismiss;
⒈ 开除;革除。
引清 钱泳 《履园丛话·科第·元》:“相传 苏州 解元自 明 弘治 戊午科 唐寅 以科塲事斥革后总不利。”
清 姚鼐 《原任少詹事张君权厝铭》序:“於是榜发磨勘,有摘君所荐举人 梁泉 卷疵纇数十,当斥革,吏遂傅君法,革职提问。”
鲁迅 《坟·我之节烈观》:“假使这 唐 人还活着,一定要斥革功名,‘以正人心而端风俗’了。”
⒈ 罢退、革除。
引清·钱泳《履园丛话·卷一三·科第·元》:「相传苏州解元,自明弘治戊午科唐寅以科场事斥革后,总不利。」
近革退
1、 凡马、步技艺学习三年不成者,斥革出学;成者给以饷糈。
2、 倘有颟顸不堪任事者,立予斥革;若其办事勤能持躬廉谨,则期满之日,本官加结保举,然后录用;若服官后有贪赃不法者,保举者坐罪。
3、 参折既上,皇太后异常震怒,命军机拟旨斥革,立即驱逐出京。
4、 马凤楼,本是公共租界巡捕,因贩卖人口案发被斥革,此时在南京九亩地设大饼铺混世,暗中充当军署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