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出卖。
⒈ 出卖。
引《史记·货殖列传》:“乌氏倮 畜牧,及众,斥卖,求奇繒物,閒献遗 戎王。”
《汉书·货殖传》同此, 颜师古 注:“畜牧蕃盛,其数多则出而卖之也。”
《三国志·魏志·齐王芳传》:“属到市观见所斥卖官奴婢,年皆七十,或癃疾残病,所谓天民之穷者也。”
宋 张世南 《游宦纪闻》卷四:“衣衾斥卖殆尽,方以不达乡井为虑。”
清 吴伟业 《梅村诗话》十三:“故山别墅,皆榛芜斥卖,无復向日之观。”
⒈ 拍卖、出卖。
引《史记·卷一二九·货殖传》:「乌氏倮畜牧,及众,斥卖,求奇缯物,闲献遗戎王。」
1、 以太子少师致仕,斥卖车骑,阖门不婴外事。
2、 明寿宁侯故第在兴济,斥卖略尽,惟厅事仅存。
3、 烬余之书,斥卖殆尽,祖父放弃旧书经营,专司修书业务,技艺达到炉火纯青。
4、 张召忠在《今日关注》对南海发火,痛斥卖国贼。
5、 乌氏倮畜牧,及众,斥卖,求奇缯物,间献遗戎王。
6、 迨叶飞获谴,其夫遁归,则囊箧全空,器物斥卖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