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性拼音 :fǎ xìng
法性注音 :ㄈㄚˇ ㄒ一ㄥˋ
⒈ 佛教语。真实不变、无所不在的体性。各宗所说不一。
引《大般泥洹经·如来性品》:“如来真法性,闻佛为众生。”南朝 齐 周颙 《难张长史门论》:“般若所观,照穷法性。”清 龚自珍 《法性即佛性》:“宗--今立法性即佛性。”汤用彤 《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第二分第十四章:“弼 耽好玄理,尝与 孝静帝 谈佛性、法性。”
⒈ 佛教上指一切现象的本质或真实性。
引南朝齐·周颙〈答张融书难门律〉:「般若所观,照穷法性。」《西游记·第二回》:「弟子近来法性颇通,根源亦渐坚固矣。」
1、 如果说是暴力使其获得了权力,那是不具有道德合法性的,而且根据暴力的原则,其他人同样可以揭竿而起,弑君夺权,这显然不利于守天下。
2、 在中国,从来没有哪一朝代能够对其制度的合理性及合法性提出过哪怕是自圆其说的解释,因中国人从未认为制度涉及全社会的人,中国人一向把制度与命令不做区别,所有制度性的原则的解释权全部掌握在订制度者手中,这就是中国文化中强辞夺理、狡辩、不讲理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