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言行恰到好处;恰当。
例话讲得很得体。
英appropriate;
⒈ 原指仪容、服饰、举止等与身分相称。后以言行得当、恰如其分为“得体”。
引语本《礼记·仲尼燕居》:“官得其体。”
孔颖达 疏:“体谓容体,谓设官分职,各得其尊卑之体。”
《旧唐书·吕元膺传》:“元膺 学识深远,处事得体,正色立朝,有臺辅之望。”
宋 洪迈 《容斋三笔·四六名对》:“则属辞比事,固宜警策精切,使人读之激卬,讽味不厌,乃为得体。”
周而复 《上海的早晨》第一部八:“这两包东西拿在手里, 陶阿毛 感到合适而又得体。”
⒈ 言行举止,恰如其分。
引《宋史·卷三六五·岳飞传》:「飞还兵于舒以俟命,帝又赐札,以飞小心恭谨、不专进退为得体。」
反失礼
1、 当她做了一件不得体的事,比如将韭菜和麦苗搞混淆了。你就顺手牵羊:“不愧为大家闺秀,对这两种植物都认不清。”。
2、 实际上对我来说一句不得体的蠢话比背叛、残暴、欺骗这样的所谓罪恶,更加难以接受。罪恶里还时常蕴藏着某种激情和勇气,激情便与美感有关,而平庸与乏味则毫无美感。……可惜大家通常既无勇气坚持善,也无勇气坚持恶,甚至没有勇气坚持随波逐流。
3、 如果你打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