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出多门拼音 :fǎ chū duō mén
法出多门注音 :ㄈㄚˇ ㄔㄨ ㄉㄨㄛ ㄇㄣˊ
繁体 :法出多門
词性 :成语
⒈ 指各部门各自为政,自立法制,使法令不能统一,无从执行。
英laws came from multiple executive;
⒈ 各部门都自立禁令,法制严苛,政令不一,使百姓不知所措。
引《新唐书·卷一七八·刘蕡传》:「今又分外官、中官之员,立南司、北司,或犯禁于南则亡于北,或正刑于外,则破律于中,法出多门,人无所措,繇兵农势异,而中外法殊也。」
1、我国现有对债权人保护的立法相对滞后,法出多门致使法律法规之间配套性差,导致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愈加困难。
2、法律不能朝令夕改,更不能法出多门。
3、完善法制的一大障碍就是“法出多门”、“法繁扰民”。
4、我国是成文法国家,罪与刑就规定在刑法里,如果法出多门,反而会造成很多麻烦。
5、因此,“部门立法”与“法出多门”情形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