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抓权。
英arrogate power to oneself; grasp at authority;
⒈ 抓权。
引《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十:“陈定 托他掌管家事,他内外揽权,百般欺侵。”
清 薛福成 《庸盦笔记·史料一·咸丰季年三奸伏诛》:“二王实皆庸憒无能,其揽权窃柄,一以 肃顺 为主谋云。”
《清史稿·爱新觉罗博洛传》:“﹝ 博洛 ﹞掌户部时尚书 谭泰 逞私揽权,不力阻,夺爵。”
⒈ 把持权力。指包揽分外的事权。
引《文明小史·第五六回》:「余观察其时还是双月选的知府,在崔钦使那边当参赞,什么事都得问他,因此他很揽权。」
1、 有些贪官特爱揽权以便贪污。
2、 到了湖北,方才晓得李统领因为京里有人参他揽权纳贿等事。
3、 各种改革异化为争权夺利,打击异己,结党营私,揽权植势的手段和机会。
4、 否则,这么多人,就要当“婆婆”,揽权.
5、 至于以权利名位为目标者,他们揽权争位,完全不知授权分工。
6、 作为领导他如此揽权,大家背地里都很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