谬法拼音 :miù fǎ
谬法注音 :ㄇ一ㄡˋ ㄈㄚˇ
繁体 :謬法
⒈ 违反原则。
引晋 挚虞 《宜用古尺驳》:“唐 虞 之制,同律度量衡; 仲尼 之训,谨权审度。今两尺竝用,不可谓之同;知失而行,不可谓之谨。不同不谨,是谓谬法,非所以轨物垂则,示人之极。”
1、 本文认为,从直接反驳和间接反驳的定义以及从归谬法的反驳特点来看,归谬法只能归属于直接反驳。
2、 在反驳方法中,归谬法究竟属于直接反驳还是间接反驳,目前的逻辑学界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分歧。
3、 区分类比法与归谬法的同异,目的在于在论证中更好地运用这两种方法,使论证更具有说服力。
4、 而“穷竭法”适用范围更广,是一个有限过程,结合归谬法可以推论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