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把财产或违禁品等强制性地无偿收归公有。
例政府没收叛国者的财产。
英confiscate; take possession of;
⒈ 指把犯罪者或违反禁令者的财产强制地收归公有。
引沈从文 《从文自传·我所生长的地方》:“每家俱有兵役,可按月各自到营上领取一点银子,一份米粮,且可从官家领取二百年前被政府所没收的公田耕耨播种。”
吴晗 《明代民族英雄于谦》:“于谦 下令没收边将的私田为国家屯田,供给边军开支。”
赵树理 《张来兴》:“这个招待所是由没收汉奸 何老大 的‘何家花园’改建的。”
⒉ 指以权势或其他卑劣手段夺取或窃取他人的财物。
引鲁迅 《书信集·致曹靖华》:“木刻那边并无新的寄来,寄纸去则被没收,且因经济关系,只能暂停印行。”
茅盾 《大鼻子的故事》:“人家当他朋友似的托付他的,他倒不好意思全盘没收。”
⒈ 强制将私有物充公,称为「没收」。
例如:「没收财产」。
近充公
反发还
1、我积攒满海岸的花为伱守候,伱却在背后没收他给的温柔。
2、他因犯罪财产被没收了。
3、进考场前,我自带草稿纸了,被没收了;高考进行时,讲台上手机响了,被抠电池了;英语科目最后30分钟,全部考生都交卷离开了,我居然淡定了;结束前10钟,监考老师把挂钟带走了,我傻眼了!
4、执法机关全部没收了那些赃物。
5、犯罪嫌疑人所有的非法财物都将被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