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辞拼音 :pàn cí
判辞注音 :ㄆㄢˋ ㄘˊ
繁体 :判辭
⒈ 本指判决书上的话。亦泛指断语;结论。
引郭沫若 《<侈靡篇>的研究》:“把‘农’视为‘本业’,‘商’视为‘末业’,也就是这种斗争的判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