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接受办理;接受处理。
例受理人民来信。
英seized;
⒉ 法院接受案件,进行审理。
例上诉通常要由高一级法院受理。
英accept and hear the case;
⒈ 接受诉状,进行审理。
引宋 苏辙 《论冬温无冰札子》:“秀州 倚郭 嘉兴县 人诉灾,州县昏虐,不时受理,临以鞭扑,使民相惊,自相蹈藉,死者四十餘人。”
《元典章·户部五·民田》:“所在官司,不分可否,輒便受理。”
徐迟 《牡丹》三:“老爷大怒,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发出传票。”
⒈ 法律上指诉讼时法院认为有可诉的理由而接受处理。
反驳回
英语to accept to hear a case, to handle (a service)
德语eine Klage bzw. Verfahren für zulässig erklären, annehmen (S), einen Rechtsstreit annehmen und streitig verhandeln (jur.) (S, Rechtsw)
法语accepter un cas (juridique), faire face à, gérer
1、 智者受理智的指导,常人受经验的指导;而野兽受直觉的指导。西塞罗
2、 没有一个没有理智的人,能够接受理智。弗洛伊德
3、 记者经常在受理点看到,卖房的市民在报价时,非常茫然,往往左思右想后就随意出了个价。
4、 在监察小组成立的10年里共受理了33份申请。
5、 未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不予受理。
6、 除下列情形外,全国继续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