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中国古代利用农民、士兵或商人开垦荒废土地,解决军粮、税粮的制度。始于西汉边塞屯田,三国时曹操实行较完备的屯田制度,收效极大,唐以后各代对屯田称呼不一,元、明、清各代仍称屯田,明代屯田区域最广,清代时屯田渐成民田,军屯亦废。
⒈ 汉代以来,政府利用军队或农民垦种土地,征取收成做为军饷的制度,称为「屯田制」。分军屯、民屯、商屯。
引《明史·卷七七·食货志一》:「屯田之制。曰军屯,曰民屯。太祖初,立民兵万户府,寓兵于农,其法最善。」
1、 由于卫所制度是建立在屯田组织基础上的,随着屯田制度的瓦解,卫卒失去自食其力的凭借,只有依赖法定的俸饷,但俸饷之薄又不足以维持生活,卫所制度遂趋于崩溃。
2、 我国古代的屯田与均田历史悠久,屯田制与均田制也曾作为封建国有土地的两种主要经营方式长期存在。
3、 纵观孙吴初年不仅在江南地区推行了屯田制度,而且也采用了曹魏的户调制度,就是对这一情况的真实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