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明知有过错而故意隐瞒掩饰。
英cover up one's errors by excuses; conceal faults and glass over wrongs;
⒈ 掩饰过错。
引唐 刘知几 《史通·惑经》:“岂与夫庸儒末学,文过饰非,使夫问者缄辞杜口,怀疑不展,若是而已哉!”
宋 朱熹 《答张敬夫书》:“为机变之巧,则文过饰非,何所不至,无所用耻也。”
《明史·卢洪春传》:“较夫挟数用术,文过饰非,几以聋瞽天下之耳目者,相去何如哉!”
邹韬奋 《硬吞香蕉皮》:“其实错了就自己老实承认,倒是精神安泰的事情,文过饰非是最苦的勾当。”
引《清史稿·卷三七八·苏廷魁传》:「今该御史请收回成命,朕非文过饰非之君,岂肯回护?」
近掩罪藏恶
反洗心革面
1、文过饰非的现象应受到批判。
2、一旦发现错误,但是为了不被扣发奖金或影响晋升,而文过饰非,不依法司法,甚至十错案长期得不到纠正。
3、老爱文过饰非的人,渐渐会失掉真实自我。
4、要知过必改,不要文过饰非。
5、其次,这种理论,没有真正地抓住腐败的根源,除了文过饰非以外,于遏制腐败丝毫无补,反而有将反腐败引入歧途之嫌。
6、我爸爸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