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手持仪仗的队伍。
英guard of honor; of the three services; colour guard;
⒈ 手持仪仗的队伍。以卫兵组成。现代则专用于迎送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等国宾。亦指典礼或游行中由群众组成,手持旗帜、花束、标志等物的队伍。
引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一章第三节:“他每次出游,满街都是仪仗队,长二十余里。”
杨沫 《青春之歌》第二部第三五章:“从月台到车站外面,警察排成两行,脸对着脸整齐齐地站着,仿佛仪仗队一样。”
⒈ 由军队指派以执行重要典礼任务的小部队。有时附有乐队,以迎送国家元首或贵宾。
⒉ 由手持仪仗的人员组成的队伍,游行时走在游行队伍之前。
1、仪仗队的士兵站得笔挺。
2、国家*席陪同外国元首检阅三军仪仗队。
3、仪仗队雄纠纠,气昂昂地走过*席台。
4、仪仗队放飞了数以千计的彩色气球。
5、尽管风狂雨暴,排列在人民大会堂前的三军仪仗队员仍是持枪挺立,纹丝不动。
6、此次受阅部队装备极为先进,英姿飒爽的三军仪仗队,各种先进武器登台,更让人眼花缭乱,我国自主研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