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言所在地。
⒈ 犹言所在地。
引《史记·平準书》:“郡不出铁者,置小铁官,便属在所县。”
《后汉书·光武帝纪下》:“﹝ 建武 十四年﹞十二月癸卯,詔 益 凉 二州奴婢,自八年以来自讼在所官,一切免为庶人,卖者无还直。”
杨树达 《积微居读书记·后汉书·光武纪下》“詔 益 梁 二州奴婢”:“在‘在所’今言‘所在地’,‘在所官’谓所在地之官署。”
《宋书·孝武帝纪》:“凡诸守莅亲民之官,可详申旧条,勤尽地利。力田善蓄者,在所具以名闻。”
《新唐书·藩镇传·李正己》:“政令严酷,在所不敢偶语,威震邻境。”
1、战士们向班长发誓,为了完成任务即使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2、那时的友谊真是纯洁,为朋友两肋插刀也在所不惜!我学会了珍惜友谊,在友谊中成长,同样使我懂得了并认识了这世间许多美好的真情。
3、为了国家的利益,即使肝脑涂地我也在所不惜。
4、为了革命的事业我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5、为了讨个“说法”,即使倾家荡产我也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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