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忠于君国,孝于父母。
⒈ 忠于君国,孝于父母。
引《孝经·开宗明义》“终於立身” 汉 郑玄 注:“忠孝道著,乃能扬名荣亲,故曰终於立身也。”
《东观汉记·北海敬王刘睦传》:“大王忠孝慈仁,敬贤乐士。”
唐 韩愈 《潮州请置乡校牒》:“人吏目不识乡饮酒之礼,或未尝闻《鹿鸣》之歌,忠孝之行不劝,亦县之耻也。”
清 陈梦雷 《丁巳秋道山募建普度疏》:“王风既降,圣教莫修,忠孝情衰,廉耻道丧。”
⒈ 忠于国家,孝顺父母。
引《文选·曹冏·六代论》:「由斯言之,非宗子独忠孝于惠文之闲,而叛逆于哀平之际也。」
《儒林外史·第四〇回》:「总之,为人以忠孝为本,其余都是末事。」
1、兄妹沾襟”八个朱红大字,流传很广的“忠孝节义二度梅”的故事就发生在这里。
2、可见,封建统治阶级标榜的“忠孝节义”其实是自相矛盾的,蔡伯喈行孝的困境正说明封建社会的所谓“孝”实际上是皇权绝对支配下“忠”的附属品,从而揭示了作者文化心理结构与现实的冲突。
3、将积善成德、忠孝节义等道德观点作为其家族文化的焦点。
4、本章参议了元朝文人忠孝节义